国际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班级:
为进一步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、积极进取,按照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安排,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《南昌航空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文件精神,现将我院2026-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选范围
2026-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:我校全日制本科(含第二学士学位)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前期已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)。
二、助学金标准
国家助学金:分三档,一档特殊困难4800 元,二档困难3700 元,三档一般困难2600 元。按秋、春两学期发放。
三、评选要求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二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三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(未受纪律处分);
(四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(五)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;
(六)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,评选学年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(七)脱贫家庭学生、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、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、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、低保家庭学生、低保边缘家庭学生、特困救助供养学生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、其他低收入学生、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、残疾学生、残疾人子女、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资助对象。
其中脱贫、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需享受最高档次(一档)资助。
以上群体如自愿放弃国家助学金或自愿助学金降档,需提交学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说明材料。
四、教育管理
(一)国家助学金每年分秋季、春季两次,发放至受助学生银行卡账户。
(二)各班级要做好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的教育引导工作,监督、指导受助学生合理使用国家助学金。如发现受助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取消受助资格,并追回资助资金:
1.有超过一般学生的高消费现象,生活奢侈浪费;
2.经查实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、谎报家庭经济情况等行为;
3.休学、退学、保留学籍或修读时间超过规定年限者。
(三)认真贯彻落实《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“十不准”》相关要求,严禁弄虚作假、虚报冒领和平摊平分助学金的情况发生。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、索要或挪用学生助学金。对违反规定的,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,问题严重的将移送校纪委和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成立班级评审小组。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。各班级在组织评审时要认真学习国家、我省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,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,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。
2.规范评审公示和报备制度。班级评审要做到在班级范围内,公示评审细则、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。各班级线上公示要求有公示时间、公示页面和公示内容。
3.明确责任,加强监督。各班级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审,确保评审工作质量,接受学生监督,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,发现问题要及时修正并公布调查结果。凡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,工作人员不负责任,有失公平、公正,不严格落实和执行学校有关规定或工作不力拖延时间者,经查证属实,将予以严肃处理。
4.强化宣传和感恩教育。各班级要充分利用QQ群、微信群、公告栏、资助政策宣讲会、主题班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、我省和学校奖助金政策,营造良好氛围。要加强感恩励志教育,让获奖助学生深刻认识到党和国家的关怀以及学校的关爱;要广泛宣传受奖助学生成长成才事迹,传递正能量,树立爱国荣校情怀。
六、材料报送要求
1、各班组成以班主任(辅导员)为组长,其他学生为成员的奖助学金评审小组,根据9月份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结果及国家助学金的条件严格审核,确定拟获国家助学金的候选人及助学金等级。自愿放弃或降档的同学需提交手写个人说明(附件2)并填写说明汇总表(附件5)(班级评审须在10月15日前完成,班级公示时间3天,10月17日结束公示)
3、班级评审完成后,各班将助学金受助名单汇总表(附件1)提交给辅导员,(10月18日前上交给辅导员汇总)
4、10月21日,学院确定初步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名单,并于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。
5、国家助学金候选人10月24日前,根据国家助学金提交材料清单,准备好相应材料,其中助学金申请表(附件3)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。填写完后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学生顺序排好序,交给辅导员。(10月24日前完成)
附件1、2026-2027学年江西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.docx
国际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6年9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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