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合管理委员会

 

按照中外合作办学章程规定,学院管理机构为联合管理委员会,由7名委员构成,中方4名,白方3名,对合作办学实施共同管理,负责学院运行和事务决策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联合管理委员会

南昌航空大学

主任

委员

委员

委员

白俄罗斯国立信息无线电电子大学

副主任

委员

委员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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